民國107年3月2日,花蓮縣社會救助金專戶開立收據A0000201,收到曾景煌捐助0206賑災捐款新台幣參拾萬元整。主任委員傅崐萁署名。
2月8日另有一張劃撥存款單,曾景煌存入同一性質的社會救助金專戶30萬元,註記花蓮地震用。請與這張收據核對,避免同一筆賑災捐款計算兩次。
請與這張收據核對,避免同一筆賑災捐款計算兩次。
受贈單位
這不是獨立的民間團體,而是花蓮縣政府的社會救助金專戶,由縣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經管,用於急難與災害救助。兩種專戶名稱指的是同一筆縣府帳戶。
社會救助科另有電話03-823-4079,總機03-822-7171轉397至399。
以上是目前公開網頁查到的聯絡資料,與收據開立時的地址不一定相同。查不到的項目沒有填。
單據照片








